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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君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黎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在思想政治建设中筑牢忠诚检魂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为统领,一体推进理论武装、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在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创建理论知识大轮讲平台,共开展集中学习41次,检察长讲党课2次,交流分享32人次,促使干警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践行司法使命。

(二)推进政治理论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加强政治建设、淬炼政治忠诚。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讲评16次,使检察干警在办案业务上得到提升、思想理念上得到洗礼,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业务本领。

(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书面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州检察院请示报告64次。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相关事项26件。持续抓实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25次

二、围绕中心部署,在服务社会大局中彰显检察作为

坚持为大局服务,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以检察专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预防企业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依法批准逮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2人,提起公诉56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7.7万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涉嫌犯罪企业人员4件7人,不起诉3件3人。如以合规程序办理的某合作社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合规整改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合作社健康运行,2023年带动50余名群众就业,年产值1200余万元。该案被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准逮914人,提起公诉2429持续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53件,追讨薪资91万余元。助推乡村法治振兴,选派10名干警到村开展驻村驻寨工作,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帮扶村农业发展、消防安全和法治示范村建设选派26名干警担任村级“法治副主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利用周末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共开展宣传86场次,发放资料2.6万余份。

(三)深入推进社会长治久安建设。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深入开展社会治安“1+5+1”重点工作为抓手,对涉盗窃、电信网络诈骗、黑恶犯罪等社会治安重点案件批准逮捕78人,提起公诉174人。我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检察机关反电诈工作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聚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对我县26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5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再犯罪问题发生。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协同履职中展现检察担当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做优。

(一)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把平安黎平建设落实到履职的各个环节,全年办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94件304人,批准逮捕123件187人,不批准逮捕67件112人;办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601件798人,提起公诉383件528人,不起诉186件216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1件已改判。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15件1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纠正漏捕漏诉12人积极开展轻罪诉源治理工作,对拟作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该经验做法获得《黔东南改革工作动态》刊发。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以求极致精神把群众身边“小案”办成“精案”,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全部得到采纳。如,我院对一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进行审查,及时启动民事检察监督程序,错误的民事裁定被撤销,避免某村集体经济损失17万元。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设立“弱势群体维权岗”,为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工伤维权等司法服务,该做法得到检察日报刊发。

(三)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有效。深挖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价值,全年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2件,审查行政机关执法卷宗453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6件,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在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中,发现部分少数民族村寨存在“抢婚”陋习,我院延伸监督触角,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促成地区村寨对婚姻礼俗进行约定,形成合约公告执行,破除了陈规陋习。该案的做法获工人日报刊发。

(四)公益诉讼监督更加全面“守护美好生活”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促进了有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系统治理。全年摸排公益诉讼线索60件,立案4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均已得到整改回复。围绕县委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核心区重要部署,针对过境垃圾运输车辆渗漏影响“1号公路”沿线旅游环境问题,向从江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该问题在半个月内完成整改。针对某村高压电线下沉引发森林火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州县两级检察能动履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投入30余万元解决该问题对全州境内5300余处同类隐患进行整治该案的办理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作为典型案件向最高检推送。

四、做实检察为民,在维护人民权益中破解发展难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更高水平的需求。

(一)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司法救助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与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建立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资源凝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件40人,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15,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纵深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信访105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如办理的石某顺刑事申诉案,组织行政机关参与当事人矛盾化解,为申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8000元,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其低保标准、办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并联系企业解决就业问题。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三)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2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7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中,发现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不到位,我院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项报告呈报县委,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就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问题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得到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指定我院作为该数据模型创建试点。

五、建设检察铁军,在强化队伍素能中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坚持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做到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共开展案件流程监控235次,案件质量评查212件。全面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推动落实权责清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让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培养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围绕“育”才、“专”才、“用”才,锻造本领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一年来1名干警获刑事执行检察“全省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在贵州省检察机关理论年会中获优秀奖2名干警在全州检察机关辩论赛中获“优秀辩手”。

(三)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3次。选聘28名听证员,组建听证员库,组织公开听证会109次,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300余人次,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一年来,我院获省级以上个人表彰3人,州级集体表彰3次,州级个人表彰7人,县级个人表彰2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以及县直各机关、各乡镇(街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黎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仍需深入,以更好检察产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仍要加强,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彰显监督权威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紧盯问题症结,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黎平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牢记政治属性,锚定检察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二是切实担当履职,展现检察作为。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服务打造“桥头堡”核心区中用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激发和保护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检察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四是恪守检察为民,践行检察使命。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老百姓以可感可触的方式更加直观感受公平正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

五是抓实业务素能,建设检察铁军。以党建为引领,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检察人才。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充分释放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效能,提升检察履职的广度、深度与力度,推动检察队伍素能提升。

各位代表,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现代化建设重任在肩,2024年,我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黎平实践中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实现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社会治安“1+5+1”重点工作:“1”即: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为牵引;“5”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巩固提升禁毒“大扫除”成效、深化命案防控治理、打击防范盗窃犯罪;“1”即: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支持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侦协办:全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协办”,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1号公路:全称“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是由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和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联合推出的乡村振兴之路、幸福快乐之路,是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生态旅游康养区的重要举措。整条线路全长488KM,包含了以肇兴侗寨为轴心的侗乡传统村落精品旅游环线。沿线有世界非遗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6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8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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