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法律将监督权也叫检察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它既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审判机关,而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三)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五)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六)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八)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九)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二、黎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黎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院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95.38万元,与2018年相比,2631.21万元,减少16.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上级拨入 “两房”建设经费本年度无此项收入及人员增减变动。
(二)本院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0.84万元,占94.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万元,占5.51%。
(三)本院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84万元,占61.94%;项目支出526.48万元,占38.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本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125.38万元。与2018年相比,2302.3万元,降低7.68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上级拨入 “两房”建设经费本年度无此项收入及人员增减变动。
(五)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万元,增加0.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科目(类)支出1232.23万元,占89.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56.99万元,占4.1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39.13万元,占 2.8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46.22万元,占 3.3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0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两房”建设支出的资金为上年度结转。
其中:
(1)20404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801.05万元,支出决算为705.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绩效资金结转下年支出及人员退休。
(2)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支出。
(3)“两房”建设2040409。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的资金为上年度结转。
(4)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当年预算为250.4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26.79万元。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63.69万元,支出决算为56.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3人养老保险指标结余。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39.13万元,支出决算为39.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当年预算为46.22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13 万元,支出决算为97.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更新公务用车2两,实际执行时只购买公务用车1辆,另有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13万元,比上年69.54万元,22.16%,减少原因是:上年公车购置费为40.05万元,本年为24.8万元及公车运行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2万元,占87.05%,比上年62.48万元,减少24.58%,减少原因是:上年公车购置费为40.05万元,本年为2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1万元,占12.95%,比上年7.06万元,0.71%,减少原因是:本年接待次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采购、车辆加油维修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7.01万元。具体是:用于接待外地单位人员到我院开展工作费用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1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外地单位人员到我院开展工作费用支出。
本院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53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6万元,比2018年103.66万元, 47.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列入办案费项目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院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8.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社会化购买服务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
此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办案效率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对提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经费下达时间较慢在执行上存在必须先占用其他经费执行的 情况;二是醒目资金保障不稳定,以前年度存在不能足额保障的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