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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四区一高地”建设 l【以案释法】不信法律信黄历,滥伐林木被追责
时间:2023-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3月初,李某、 辛某、龙某、毛某四人合伙购买山林,在已申请办理但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四人为选择开工“吉日”,便请风水先生看黄历,选定2023326日为开工“吉日”,于202341日全部采伐完毕,直至202345日方才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经依法鉴定:采伐林木面积15.2亩,采伐活立木蓄积78.345立方米,数量较大。四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采伐林木要“先办证,后砍伐”,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达到一定数量的,将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和封建迷信思想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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