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生态美的侗都黎平,遏制我县盗伐滥伐林木行为。3月30日,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黎平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开到洪州镇街上,公开审理石某某滥伐林木案。
此次庭审吸引了广大群众、学生前来旁听,公诉人以案释法,让在场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县检察院、法院、森林公安、司法局向前来听审的群众、学生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了解司法。
据悉,今年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和黎平县法院巡回法庭送法活动将深入到乡村、学校,社区。在庭审的同时,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